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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6 (목)

    韩国投资移民政策再"续期" 中国投资者仍占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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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政府近日宣布,将投资移民制度实施期限延长至明年12月31日。该制度自2010年起实施,允许外国人通过在济州、仁川、釜山、江原道平昌、全罗南道丽水等5个地区的旅游休闲设施项目中投资一定金额,取得在韩居留资格。

    韩国法务部于本月3日正式公告,该制度的实施期限延长至明年12月31日。此前,上述5个地区的制度有效期原定于今年4月30日到期。根据新规,外国人在旅游度假类房地产项目中投资1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61万元)以上,即可获得允许从事经济活动的居住资格(F-2签证);若持续保持投资状态满5年,则可申请永久居留资格(F-5签证)。

    韩国法务部出入境与外国人政策本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到期前政府已就延期问题征询各地方政府意见,各地普遍反映该制度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仍具积极作用,经由投资移民协商机制研究后,最终决定予以延期。

    2000年代,韩国虽已建立吸引外资的制度框架,但尚未引入投资移民机制。外资主要以直接投资(FDI)形式进入,通常通过设立企业或股权投资进入韩国市场。然而,在旅游开发和房地产等大型项目中,资金稳定性问题屡屡显现。

    在此背景下,韩国政府于2010年首次推出“投资移民制度”,以达到一定规模的投资为条件,向外国投资者授予居留资格。该制度最初以济州为试点,采取房地产投资模式,规定投资额达到一定标准并持续一定期限后,投资者可申请永久居留权。这一制度不仅着眼于吸引资本,更标志着韩国将投资与移民政策相挂钩的制度探索,成为此后投资移民制度发展的起点。

    从各地区实施情况看,济州是该制度运行最为活跃的地区。数据显示,2023年外国人通过投资移民制度在济州购入房地产37套,总额289.95亿韩元;2024年为17套,总额202.12亿韩元;2025年为24套,总额203.13亿韩元。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外国投资者共购入78套,总投资额达695.2亿韩元,增长逾8倍,其中中国投资者占比超过九成。相比之下,其他地区的投资规模则相对有限。

    然而,投资移民制度在韩国社会并非没有争议。制度最初设定的投资门槛为5亿韩元,但实施过程中问题逐渐浮现。部分外国投资者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迅速撤资套现,韩国民众对“过度发放永久居留资格”提出质疑。

    部分观点认为,以房地产投资换取居留资格的做法可能推高房价,并带来投机风险。从国际趋势来看,曾对此类政策持开放态度的国家正陆续收紧,被称为“黄金签证”的房地产投资移民制度在多地遭到叫停。韩国移民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金亨镇(音)在研究报告《韩国投资移民制度的现状与课题》中指出,出于对外资炒高房价及非法资金流入的担忧,中国香港(2010年)、加拿大(2012年)、新西兰(2022年)、葡萄牙(2023年)以及澳大利亚、西班牙(2024年)已相继取消相关政策。

    金亨镇建议,韩国应逐步压缩争议较大的房地产类间接投资移民,转而着力吸引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直接投资,例如为具备商业潜力的外国创业企业在韩落地创造更有利的制度环境。他同时指出,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方面,英国、新加坡、中国等多数国家通常配套实施投资区位支持政策,在提供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的同时,还通过补贴等手段吸引海外企业落户,并建立后续监管与服务机制,对外资企业实施持续跟踪管理。
    아주경제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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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雅贤 记者 yaxian@aju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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